1. 代用茶可以執行的生產標準
茶葉生產許可證辦理方法
實施食品生產許可證管理的茶葉產品包括所有以茶樹鮮葉為原料加工制作的綠茶、紅茶、烏龍茶、黃茶、白茶、黑茶,及經再加工制成的花茶、袋泡茶、緊壓茶,共9類產品。果味茶、保健茶以及各種代用茶不在發證范圍。
茶葉的申證單元為1個。生產許可證上應注明產品品種,即綠茶、紅茶、烏龍茶、黃茶、白茶、黑茶、花茶、袋泡茶、緊壓茶中的1類或幾類;茶葉分裝企業應單獨注明。茶葉生產許可證有效期為3年。其產品類別編號:1401。
二、基本生產流程及關鍵控制環節
(一)基本生產流程。
(二)容易出現的質量安全問題。
1.鮮葉、鮮花等原料因被有害有毒物質污染,造成茶葉產品農藥殘留量及重金屬含量超標。
2.茶葉加工過程中,各工序的工藝參數控制不當,影響茶葉衛生質量和茶葉品質。
3.茶葉在加工、運輸、儲藏的過程中,易受設備、用具、場所和人員行為的污染,影響茶葉品質和衛生質量。
(三)關鍵控制環節。
原料的驗收和處理、生產工藝、產品倉儲。
三、必備的生產資源
(一)生產場所。
1.生產場所應離開垃圾場、畜牧場、醫院、糞池50米以上,離開經常噴施農藥的農田100米以上,遠離排放“三廢”的工業企業。
2.廠房面積應不少于設備占地面積的8倍。地面應硬實、平整、光潔(至少應為水泥地面),墻面無污垢。加工和包裝場地至少在每年茶季前清洗1次。
3.應有足夠的原料、輔料、半成品和成品倉庫或場地。原料、輔料、半成品和成品應分開放置,不得混放。茶葉倉庫應清潔、干燥、無異氣味,不得堆放其他物品。
(二)必備的生產設備。
1.綠茶生產必須具備殺青、揉捻、干燥設備(手工、半手工名優茶視生產工藝而定)。
2.紅茶生產必須具備揉切(紅碎茶)、揉捻(工夫紅茶和小種紅茶)、揀梗和干燥設備。
3.烏龍茶生產必須具備做青(搖青)、殺青、揉捻(包揉)、干燥設備。
4.黃茶生產必須具備殺青和干燥設備。
5.白茶生產必須具備干燥設備。
6.黑茶生產必須具備殺青、揉捻和干燥設備。
7.花茶加工必須具備篩分和干燥設備。
8.袋泡茶加工必須具備自動包裝設備。
9.緊壓茶加工必須具備篩分、鍋爐、壓制、干燥設備。
10.精制加工(毛茶加工至成品茶或花茶坯)必須具備篩分、風選、揀梗、干燥設備。
11.分裝企業必須具備稱量、干燥、包裝設備。
四、產品相關標準
GB9679《茶葉衛生標準》;GB/T9833.1《緊壓茶花磚茶》;GB/T9833.2《緊壓茶 黑磚茶》;GB/T9833.3《緊壓茶 茯磚茶》;GB/T9833.4《緊壓茶 康磚茶》;GB/T9833.5《緊壓茶沱茶》;GB/T9833.6《緊壓茶 緊茶》;GB/T9833.7《緊壓茶 金尖茶》;GB/T9833.8《緊壓茶 米磚茶》;GB/T9833.9《緊壓茶 青磚茶》;GB/T13738.1《第一套紅碎茶》;GB/T13738.2《第二套紅碎茶》;GB/T13738.4《第四套紅碎茶》;GB/T14456《綠茶》;GB18650《原產地域產品龍井茶》;GB18665《蒙山茶》;GB18745《武夷巖茶》;GB18957《原產地域產品 洞庭(山)碧螺春茶》;GB19460《原產地域產品黃山毛峰茶》;GB 19598《原產地域產品 安溪鐵觀音》;SB/T10167《祁門工夫紅茶》;相關地方標準;備案有效的企業標準。
五、原輔材料的有關要求
(一)鮮葉、鮮花等原料應無劣變、無異味,無其他植物葉、花和雜物。
(二)毛茶和茶坯必須符合該種茶葉產品正常品質特征,無異味、無異嗅、無霉變;不著色,無任何添加劑,無其他夾雜物;符合相關茶葉標準要求。
(三)茶葉包裝材料和容器應干燥、清潔、無毒、無害、無異味,不影響茶葉品質。符合SB/T10035《茶葉銷售包裝通用技術條件》的規定。
六、必備的出廠檢驗設備
(一)感官品質檢驗:應有獨立的審評場所,其基本設施和環境條件應符合GB/T18797-2002《茶葉感官審評室基本條件》相關規定。審評用具(干評臺;濕評臺;評茶盤;審評杯碗;湯匙;葉底盤;稱茶器;計時器等),應符合SB/T10157-1993《茶葉感官審評方法》相關規定。
(二)水分檢驗:應有分析天平(1mg)、鼓風電熱恒溫干燥箱、干燥器等,或水分測定儀。
(三)凈含量檢驗:電子秤或天平。
(四)粉末、碎茶:應有碎末茶測定裝置(執行的產品標準無此項目的不要求)。
(五)茶梗、非茶類夾雜物:應有符合相應要求的電子秤或天平(執行的產品標準無此項目要求的不要求)。
七、檢驗項目
茶葉的發證檢驗、監督檢驗和出廠檢驗按表中列出的檢驗項目進行。對各類各品種的主導產品帶“*”號標記的出廠檢驗項目,企業應當每年檢驗2次。
2. 代用茶生產許可細則
生產許可證管理的茶葉產品包括所有以茶樹鮮葉為原料加工制作的綠茶、紅茶、烏龍茶、黃茶、白茶、黑茶,及經再加工制成的花茶、袋泡茶、緊壓茶,共9類產品。果味茶、保健茶以及各種代用茶不在發證范圍。
茶葉的申證單元為1個。生產許可證上應注明產品品種,即綠茶、紅茶、烏龍茶、黃茶、白茶、黑茶、花茶、袋泡茶、緊壓茶中的1類或幾類;茶葉分裝企業應單獨注明。茶葉生產許可證有效期為3年。
3. 代用茶可以執行的生產標準有哪些
代用茶國家標準GB 5009.3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水分的測定GB 5009.4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灰分的測定GB 5009.11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總砷及無機砷的測定GB 5009
代用茶國家標準
代用茶國家標準
GB 5009.3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水分的測定
GB 5009.4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灰分的測定
GB 5009.11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總砷及無機砷的測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鉛的測定
GB 5009.15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鎘的測定
GB/T 5009.146 植物性食品中有機氯和擬除蟲菊酯類農藥多種殘留量的測定
GB 5749 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
GB 7718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
GB/T 20769 水果和蔬菜中450種農藥及相關化學品殘留量的測定 液相色譜-串聯質譜法
JJF 1070 定量包裝商品凈含量計量檢驗規則
NY/T 391 綠色食品 產地環境質量
NY/T 392 綠色食品 食品添加劑使用準則
NY/T 393 綠色食品 農藥使用準則
NY/T 394 綠色食品 肥料使用準則
NY/T 658 綠色食品 包裝通用準則
NY/T 1055 綠色食品 產品檢驗規則
NY/T 1056 綠色食品 貯藏運輸準則
4. 代用茶地方標準
食品安全法規定,代用茶,預包裝食品的外包裝必須標注廠名廠址,生產許可證號,執行標準,配料表,生產日期,保質期,產品合格證等
5. 代用茶的國家標準
使用蒲公英做代用茶,執行標準GH/T1091,標簽名稱如果只標示 蒲公英,
這樣算不算為標示真實屬性名稱,用不用標示成蒲公英茶;
6. 代用茶企業標準
代用茶是指選用可食用植物的葉、花、果(實)、根莖為原料加工制作的,采用類似茶葉沖泡(浸泡、煮)方式供人們飲用的產品,分為葉類、花類、果類和混合類。
目前已有針對淡竹葉進行加工利用,如將淡竹葉制備成食品防腐劑、茶飲品等;但是目前淡竹葉加工成茶飲品的原料來源單一,口感單一,保質期短,流通不便,不能滿足市場上對多元化的需求,如能在原料上進行調整,提高茶品質量,增加不同的口味,并能制作成即泡即溶的袋泡茶,能更加適應大眾對方便、快捷、美味、健康的需求。
現有代用茶產品中淡竹葉通常只是作為輔料,所占原材料的比重一般不會超過50%,如果淡竹葉重量份比超過50%,口感無法達到適合飲用的要求。
目前混合類代用茶的制備方法常常破壞植物中的有益成分,因此,提供一種不破壞代用茶有益成分的制備方法具有現實意義。
7. 代用茶產品執行標準
代用茶是茶分類的一種,就是非茶葉為主要成分的,但是又有茶的功效的分類為代用茶。
8. 代用茶質量標準
這是四川省某公司“代用茶”產品的企業標準。
以下內容源自四川省衛生健康委員會官網。
Q/SZL 0003S-2016《代用茶》
9. 代用茶可以執行的生產標準是什么
1、場地、設備、人員、名稱等資料準備好;
2、辦理營業執照(工商局,注冊科);
3、辦理SC生產許可(食藥局,生產科),過程需要現場審核。 每個地方辦理流程差不多,到這兩個局兩個科室問一下。